【古鏡譚(30)】  作者:V 有一天,韓昭侯多喝了酒,就趴在辦公桌上昏昏地睡著了! 掌管冕冠的官員正好路過,心想:『大王在此大殿裡睡覺,萬一著涼了怎麼辦?可是,大王 正睡得好好的,如果請他入寢室睡個飽,也不太適當。』 於是,他想了一個兩全的辦法,拿件衣服小心翼翼地往韓昭侯身上一披。 第二天,昭侯召開宮庭會議時宣布道:『昨天下午,是誰為我加上禦寒的衣服?』 『大王,』冠冕官上前說:『是卑職。』 昭侯一聽就把服飾官叫上前來,當眾對他說:『你職責是掌管我的服裝,這事該由你來做, 但你沒做。你失職,該罰!』 接著,又面向冠冕官說:『你是負責帽子的官員。這件事不該由你來做你卻做了。你越權, 也該罰!』 【批】 失職當然該罰。越權是否該罰?這裡也許有個灰色地帶,但在韓昭侯心中,屬下嚴守職責比 自己身體著涼還重要,雖然是善意的舉動,也不可以超越權限。 有時候越權還會帶有一點善意的味道,所以「沒有功勞,也有苦勞」就成為:越權免於受罰 ,一個很好的藉口。另外有一種更可怕的以上犯下之越權,這是對部屬的一種侵權行為。這 最容易造成有功佔為己有,有過則推給部屬,而部屬也只能暗中叫苦而不敢反抗。越權對於 組織管理的破害性到底有多大呢? 首先,越權破壞了考核的公平性,將使良窳不分。例如,某甲實力強於某乙,但某丙經常越 權幫某乙,因而造成某乙的考績優於某甲。再者,越權會造成互相掩護,舞弊營私。例如, 省府開的工程標受議員越權關說的影響。最嚴重的是,越權會蘊釀為成群結黨,古時候會演 變成組織叛亂,現在的我們就稱他為「宋楚瑜現象」吧! 每到選舉,國民黨籍的候選人經常會收到宋楚瑜送過來的黨補助金。分發補助金本是國民黨 中央或地方黨部的責任,宋先生居然也可以私人名義做同樣的事。這就是越權,以國民黨的 錢收買參政同志。宋楚瑜常以省長之尊到各地鄉鎮公所,只要地方政府一開口要錢,不經主 計單位審核,也不經議會同意,當場就答應下來。這就是越權,拿公款買遍了各地的樁腳。 省屬各行庫經常以出貸額遠超過抵押值的方式,貸款給各方政商要員。准不准借貸本是行庫 經理的職責與權利,沒有宋先生出面處理,誰敢做此決定?這就是越權,拿台灣省民的財產 施惠於各方要員。 如此經營,羽毛漸豐。六年如一日,如今兵正足馬正肥,當然可擁兵自重,抗拒中央黨部了 。 這就是「宋楚瑜現象」!越權可不可怕?你說?(FEB/16/20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