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日期 | 內容 |
| 75年 |
教育部1月15日公告「國語注音符號第二式」,但5月15日 未獲行政院的批可。爾後教育部未再行文行政院,「注音二式」 至今未獲行政院的最後認可。 |
| 85年 |
行政院「教改總諮議報告書」建議研究國語與母語的「通用標音 系統」。但經建會決定以「注音二式」統一全國路牌拼音,爾後 交通部發文至各縣市。 |
| 86年 |
台北市議會陳學聖議員舉辦公聽會,質疑注音二式。台北市政府 市政會議也質疑用注音二式的適當性。 87年1月台北市府依據行政院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的建議, 研發出客、台、華三語通用的「通用拼音」,並與大陸漢語拼音 保持通用,爾後北市府編輯「客家台語」通用拼音教材兩冊。美 國著名的「客台語專刊」等採用至今。 |
| 87年4月 |
北市府市政會議通過街道路牌拼音系統採用華語通用拼音。台北 市議會陳學聖、費鴻泰等國新兩黨皆支持,民進黨議員柯景昇等 反對與大陸通用。由於「注音二式」並未獲行政院認可,國內知 道注音二式者亦甚少,北市府發起的通用拼音政策改革具有正當 性。 |
| 87年8月18日 |
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從75年5月15日以來,拖延處理注音二式 「法源基礎上未竟周全」的問題,行政院則有「追蹤管考不嚴之 責」。 |
| 87年9月25日 |
通用標音系統整合會議召開,李遠哲主持,曾志朗支持通用拼音 。 |
| 88年1月4日 |
陳水扁市府團隊下台,馬英九市長1月5日擬宣布改用注音二式 。1月4日晚上,台北市民政局林正修局長與通用拼音主持人余 伯泉教授緊急會談,暫時阻止了馬英九市長宣布採用注音二式。 |
| 88年1月26日 |
教育部邀集外交部、內政部、新聞局、台北市等跨部會議,決定 採用「注音二式」,引發各界不同意見。1月28日李遠哲建議 通用拼音,教育部長林清江宣布教育部尚未最後決定。2月9日 行政院召開座談會,指示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重新討論。4月6 日教育部召開全國拼音會議。 |
| 88年5月5日 |
教育部召開第一次拼音專案小組會議,針對全國拼音會議提出的 「通用拼音、注音二式、威妥碼式、漢語拼音」四種系統,「就 利弊得失加以整理交待」,曾志朗為召集人。6月4日召開第二 次拼音專案小組會議,曾志朗缺席。爾後,專案小組突中斷,「 就利弊得失,加以整理交待」的專案報告未出爐,召集人曾志朗 未交待。 |
| 88年6月16日 |
教育部廢棄了跟據全國拼音會議成立的拼音專案小組,以及合法 進入正式討論的四種系統後,另起爐灶,於6月16日與21日 召開六人會議(李鍌、李壬癸、何大安、鄧守信、王旭、曹逢甫 ),另決定第五種拼音「國語拼音」,報行政院。 |
| 88年7月6日 |
行政院否決「國語拼音」系統,劉兆玄副院長另提出第六種「模 組式改良漢語拼音」系統。7月15日「模組式改良漢語拼音」 系統被教育部專家諮詢會議認為不可行,會議中並未達成用大陸 漢語拼音的共識,出席者李壬癸直言用漢語拼音會造成「政治風 暴」。 |
| 88年7月26日 |
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會議,依據教育部已經達成用漢語拼音的共 識,劉兆玄召開記者會宣布用「漢語拼音」,引發專家學者的抗 議。7月29日立法院民進黨團召集人李應元召開記者會,反對 直接用大陸漢語拼音。8月,跨黨派14位縣市長反對用大陸漢 語拼音作為各縣市街道路牌拼音。 |
| 88年9月16日 |
翁金珠立委將14位縣市長的簽署面交劉兆玄,達成共識:我國 拼音系統「尚未到最後決定階段」、其名稱「不再拘泥為漢語拼 音,應以更為中性的名稱命名」。 |
| 89年1月5日 |
行政院函教育部:本案原則已在教改推動小組討論並有結論,「 現以執行上仍有細節待議,仍請貴部再行研處」。教育部未有後 續行動,等待總統大選結果。前政府蕭萬長院長,在3月18日 以前,未曾公布我國的任何拼音系統。 |
| 89年3月25日 |
中研院舉辦拼音學術研討會,5月27日再舉辦第二次拼音學術 研討會。 |
| 89年4月7日 |
台北市政府函教育部:「中文譯音系統究採何種拼音方式,建請 貴部儘速確定」。5月1日曾志朗與余伯泉商訂語言政策的改革 原則,由民進黨范巽綠方面來推動。7月國語會完成改組,國語 會通過每兩週召開一次委員會議的提案,以便儘速確定我國拼音 系統。7月20日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會議結論「請教育部儘速 邀集學者專家研議定案後,提本小組委員會議討論」。 |
| 89年8月25日 |
僑委會召開海外華語文諮詢委員會議,達成使用通用拼音的共識 。 |
| 89年8月28日 |
台北市政府直接發函給行政院,「敬請督促主管部會儘速確定」 我國究採何種拼音方式。9月14日教育部國語會召開內部協商 會議,9月16日,教育部國語會決議採用「通用拼音」。9月 20日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會議決議「請教育部針對中文譯音及 鄉土語言拼音方式優先處理,並於今年底以前完成整合」、「中 文譯音統一規定問題,請照本小組本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」。 |
| 89年10月7日 |
國語會決議通用拼音案後,曾部長未曾表示反對。因此,教育部 召集跨部會中文譯音統一規定會議,台北市政府指控新政府「政 策急轉彎」,國語會委員提出台北市政府的催促公文證據,駁斥 台北市政府言過其實。10月13日,國語會召開政策說明會, 曾部長公開說明尊重國語會決議,但指出查詢英文資料時會付出 成本。隨即中研院資訊所研究人員指出查詢問題,現代電腦科技 已經很容易克服。10月30日曾部長推翻國語會決議,他強調 中文譯音與鄉土語言分開處理,否決「中文譯音與鄉土語言拼音 優先整合」的行政院教改小組決議。國語會12名委員隨即聲明 「基於專業不受尊重,目前無法再出席國語會會議」。 |
| 89年11月7日 |
教育部函行政院,建議「中文譯音目前仍建議採行漢語拼音」, 未來參採通用拼音,針對X、Q作修正。該項建議並未遵照9月 20日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會議的決議。11月15日,行政院 回函教育部:「請教育部加強溝通協調工作」,希望教育部長與 國語會委員再進行部內的專業溝通。 |
| 89年12月 |
教育部長未與國語會進行專業溝通,直接發函行政院相關單位與 各縣市,要求對中文譯音表態(截至三月共有10縣市以上贊成 台灣華語通用拼音)。 |
| 90年1月9日 |
曾部長在舊金山與支持漢語拼音和通用拼音的人士對話。曾部長 表明他自已對漢語拼音和通用拼音並無成見。他所堅持的「行政 程序」問題是「拼音專案小組」的開會決議和行政院的最後指令 是要「漢語拼音」。曾部長這項表明,不符89年9月20日的 行政院教改推動小組會議的決議,亦與88年5月至6月「拼音 專案小組」開會的情形不符。 |
| 90年2月22日 |
全球台灣通用語言協會在美國矽谷成立,溫哥華、多倫多、歐洲 、日本等地相繼成立台灣通用語言協會,以維護台灣通用語言的 自主權,並協助台灣確立華語通用拼音政策。 |